(一)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,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决议、决定,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加强党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,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支持和协助各单位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。
(二)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,抓好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,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,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,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。
(三)建强抓实党支部。以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抓手,突出机关特点,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。严格执行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确保质量效果。积极推动党支部活动方式创新。
(四)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。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
(五)密切联系群众,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、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,了解群众诉求,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。
(六)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做好发展党员工作。
(七)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,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(八)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。聚焦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心大局,突出机关党建特点,抓好党建主业主责,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、同频共振。改进机关工作作风,不断提升机关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。
(九)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机关干部的考核、评优和民主评议等工作。
(十)领导机关工会、共青团等群团组织,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(十一)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。